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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,通常指的是在其辖区内设立的、负责具体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分支机构,例如"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的乡镇(街道)市场监督管理所",或者市局在特定区域(如开发区、风景区)设立的派出机构。
它们的主要职责是"将上级市场监督管理局(市局、县局)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本辖区内具体落实",直接面向市场主体和消费者,从事日常监管和执法工作。可以理解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“前哨”和“触角”。
具体来说,派出机构主要做以下几方面的事情:
1. "市场准入管理:" 办理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设立、变更、注销登记。 对市场经营主体进行备案管理。 监督检查市场主体是否依法履行年报、年报公示等义务。
2. "日常监督管理:" 对辖区内的市场经营秩序进行巡查,检查市场主体是否遵守法律法规。 对商品交易、服务消费等领域进行监督管理,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。 检查市场主体在广告、价格、计量、知识产权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行为。
3. "消费者权益保护:" 受理辖区内消费者的投诉举报,进行调解。 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教育活动,发布消费警示。 处理假冒伪劣、虚假宣传、价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。
4. "产品质量安全监管:"举报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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